福建省中广达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钧 | 注册资本:20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36740293600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街道康山里6号二楼226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4
(2023)闽06民终38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省中广达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漳州靖圆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9-21
(2023)闽0104民初8851号
合同纠纷
福建省中广达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郑**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3
2023-01-17
(2022)闽0104民初11150号
承揽合同纠纷
福建省中广达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陈*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04-01
(2022)闽0104民初113号
承揽合同纠纷
福建省中广达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陈*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5
2020-05-08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罗*
福州协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广达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06
(2024)闽01民终2195号
合同纠纷
福建省中广达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郑**
裁判文书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27
2022-01-24
(2022)闽0104执保57号
财产保全
陈*、福建省中广达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8736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台市监洋处罚〔2026〕9号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
1.罚款4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60元
40000.00元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2
榕台市监茶处罚﹝2025﹞149号
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该梯维保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元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