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金枫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枫 | 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221MA0HWKHC86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阳高县龙泉镇金光街1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高市监处罚〔2025〕103号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10日对阳高县金枫副食店经销的芹菜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检验报告标号:JA25CJ06155S),称阳高县金枫副食店经销的芹菜,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12日我局将抽检报告送到阳高县金枫副食店,当事人在七个工作日内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经查这批芹菜当事人于2024年7月10日购进,当事人未提供抽检芹菜的进货来源,现场检查时已售罄。当事人承认其销售不合格芹菜的违法事实,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违法行为。
给予行政处罚:1、罚款4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元;
400.00元
阳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