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庄河市黑岛镇液化气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峰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10283MA0UPCYQ2E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沈家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庄市监(特)处罚﹝2024﹞03号
2024年3月11日,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当事人时发现其单位充装作业人员徐明、初述全无证上岗,当即对当事人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的作业人员徐明、初述全在取得充装作业人员(P证)后,方可从事充装工作;2024年4月30日,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收到监察指令书后,逾期仍未改正,其单位充装作业人员徐明、初述全仍然无证上岗。
一、给予行政处罚。二、违法程度:一般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否宽大处理:否。
12000.00元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2
庄市监(特)处罚﹝2024﹞3号
2024年3月11日,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当事人时发现其单位充装作业人员徐明、初述全无证上岗,当即对当事人下达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的作业人员徐明、初述全在取得充装作业人员(P证)后,方可从事充装工作;2024年4月30日,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中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收到监察指令书后,逾期仍未改正,其单位充装作业人员徐明、初述全仍然无证上岗。
罚款12000元
12000.00元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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