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沙县建辉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尊宾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427MA34MKP50Q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六三路13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明环罚﹝2026﹞10号
沙县建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11-1400:00在福建省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六三路132号涉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元整﹝小写:15.3万元﹞。
153000.00元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11
2
闽明沙环境罚罚决〔2025〕00021号
沙县建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11-1400:00在福建省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六三路132号涉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元整(小写:15.3万元)。
153000.00元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11
3
明市监处罚【2023】33号
经查,沙县建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向隆发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煎炸食用油(产品标称生产者为福州金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23/07/04,执行标准GB2716-2018,规格型号20L/桶)共600桶,用于生产加工煎炸豆腐干。2023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生产车间煎炸池抽取上述正在使用的煎炸食用油500ml*2,送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抽检全程由当事人现场负责人杨贤华共同见证。7月27日,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2023SJHSD-005)结论显示,该样品检验项目酸价(KOH),mg/g实测值为8.0(标准指标≤5),报告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酸价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标准要求”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将上述煎炸食用油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复检要求。 经询问,当事人承认公司疏于管理,缺乏安全意识,未及时开展煎炸食用油的日常自查自检,造成油品酸价值偏高的事实。按当事人提供在成本利润核算表计算,当事人7月11日当天全部使用完的该批次煎炸食用油所加工的豆干货值9840元,违法所得为595元。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指导,该公司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发出了召回公告,购买酸价检测试纸每天对油品进行自检。
警告|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95元)
10000.00元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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