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人民大道摩尔购物广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书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4C48X17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人民大道世纪新城一期B1-1-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20
(2022)鄂09民初15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汉川市人民大道摩尔购物广场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0-28
2022-06-29
(2022)鄂09民初15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大道摩尔购物广场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3〕247号
据当事人陈述,2023年7月11日从汉川市王传斌鲜鱼店购进了4.75Kg鲜活鳊鱼,当时购进价是14元/Kg,销售价是15.16元/Kg,当时销售了3.54Kg,还剩下1.21Kg,货值金额为15.16*3.54=53.7元,获利(15.16-14)*3.54=4.1元。剩下的1.21Kg鲜活鳊鱼已死且当事人担心鲜活鳊鱼有问题,把剩余的鲜活鳊鱼当场就扔掉了。综上所述,当事人货值金额为53.7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53.7元。由于当事人是不记名销售鲜活鳊鱼,且无销售台账记录,故对已销售的鲜活鳊鱼无法召回,且当事人已张贴召回公告。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3.7元;
2、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