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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清源山泉水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烈刚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MAAC0C893J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灵镇红砂村双河组(自主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秀山市监处罚﹝2026﹞548号
经查,鸿宇饮品曾在权利人处购进其生产的正规“白鹤洞”牌黄家山泉饮用纯净水(鸿宇饮品已另案查处),并支付了“白鹤洞”牌黄家山泉饮用纯净水空桶的费用。当事人作为食品生产者,在生产销售饮用纯净水的过程中使用了秀山县鸿宇饮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提供的“白鹤洞”牌黄家山泉饮用纯净水空桶,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未张贴含有当事人生产信息的食品标签,仍继续使用空桶上印制有“白鹤洞”注册商标和重庆市秀山县黄家泉纯净水有限公司信息字样的原标签。重庆市秀山县黄家泉纯净水有限公司为“白鹤洞”商标权利人,商标注册号:第27965070号,注册人:重庆市秀山县黄家泉纯净水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第32类:水(饮料);矿泉水(饮料);苏打水;果汁冰水(饮料);无酒精饮料;汽水;无酒精鸡尾酒;饮用蒸馏水;纯净水(饮料);无酒精果汁(截止)。商标有效期2018年12月7日至2028年12月6日。故重庆市秀山县黄家泉纯净水有限公司为“白鹤洞”商标权利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白鹤洞”牌黄家山泉饮用纯净水,与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的第32类商品为同一种商品,外包装标签上均明示有“白鹤洞”的注册商标,还标有“产品名称:黄家山泉饮用纯净水,生产厂家:重庆市秀山县黄家泉纯净水有限公司,厂址:重庆市秀山县龙池镇美翠村皎白组......”等信息,其商品外包装标签的“白鹤洞”商标与权利人持有的商标高度一致,经重庆市秀山县黄家泉纯净水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鉴定证明为侵犯“白鹤洞”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故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经查证属实,且当事人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的外包装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当事人于2026年4月18日向鸿宇饮品销售饮用纯净水饮用纯净水40桶,2026年5月13日向鸿宇饮品销售饮用纯净水155桶,销售单价均为1元/桶。由于对已售出的“白鹤洞”牌黄家山泉饮用纯净水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授权生产的商品无法认定,故认定经鉴定辨认的共计75桶“白鹤洞”牌黄家山泉饮用纯净水(成品73桶,空桶2桶)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综上:本案货值金额:1元/桶×75桶=75元,违法所得:1元/桶×75桶=75元,本案有退赔情形。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25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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