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欣善上塘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昊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5MA7BX36D2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273号-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3
(2025)浙0105民初22607号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谢**
杭州夷光上塘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拱卫医罚﹝2024﹞2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拱卫医罚〔2024〕25号 案件名称:杭州夷光上塘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夷光上塘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郭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8日为3位患者开展诊疗活动,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所属杭州市区的各营业网点(账户: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账号:1202*********09962)。也可选择使用手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扫描缴款单的二维码缴纳,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6月5日
对杭州夷光上塘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2000元;
12000.00元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4-06-05
2
杭拱卫医罚﹝2023﹞15号
被处罚人:杭州夷光上塘口腔诊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7BX36D28现已查明:2022年11月22日,当事人为患者李某祥开展口腔种植技术,未准确、完整填写种植门诊病历。李某祥纸质病历中《病历内容》中日期错误、未记录现病史、无医师签名,《种植牙患者知情确认书》中无记录、无医师签名,手术时间记录错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当事人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
对杭州夷光上塘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12000元;
12000.00元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3-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