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牡丹江市爱民区春花养殖蔬菜生产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孔春花注册资本:6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04MA1B393H8R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放牛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3]187号
我局2022年12月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一起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通知书编号:[2022]143号;内容:牡丹江市爱民区春花养殖蔬菜生产经销处2022年11月18日生产经营的“短黄豆芽” “6-苄基腺氯嘌呤”项目指标,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的食品生产场所正在生产“短黄豆芽”,原料库内有原料黄豆3袋。执法人员经过进一步对当事人孔春花询问得知:当事人生产豆芽的工艺流程为洗豆(黄豆)-泡豆-上温箱-发芽-成品,2022年11月8日共生产经营了50 kg “短黄豆芽”抽检人员用于抽检买样6kg,买样价格为3元/kg。其余44 kg以2.4元/kg都在东安区东五条路市场卖了。上述产品的货值金额一共为123.6元,当事人没有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无法召回,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没有提出复检的请求。于2023年1月3日提交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排查整改报告。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报告、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为证。
警告#罚款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0元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1-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爱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道关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