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田野机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元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60517375980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办事处杜家坝村2社(原碾子3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26
(2024)渝0153民初349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赵**
刘**,重庆市荣昌区田野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2
2024-07-11
(2024)渝0153民初349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赵**
刘**,重庆市荣昌区田野机械有限公司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30
2018-07-10
(2018)渝01民特290号
重庆仁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璧山分公司申请林**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荣昌市监处罚〔2025〕65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2年08月16日依法登记成立,在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办事处杜家坝村2社(原碾子3社)主要是生产和销售农用机械设备及配件。
当事人2025年6月12日生产的玉米脱粒机(规格型号:5TY-600)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后,判定为产品不合格。
当事人2025年6月12日生产抽检批次玉米脱粒机40台,售价为76元/台。2025年8月30日该批次玉米脱粒机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对该款产品发布召回公告,但未召回到相关产品。
当事人提供生产抽检批次玉米脱粒机的材料购进发票,经核算,每台玉米脱粒机的成本为59.08元。
截至案件调查终结,我局未收关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玉米脱粒机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的报告,也未收到相关的投诉举报。
故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40台×76元/台=3040元;违法所得为:40台×(76-59.08)元/台=676.8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伍元整(¥1,525.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柒拾陆元捌角(¥676.80)。
1525.00元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