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阿姣货运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翁天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85MA7EEU3F2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逸逸村中村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4〕06164
2024年7月8日3时44分,你公司驾驶员俞剑国驾驶浙A08C93/浙ADT85挂货车载运石子从临安宏力砂石厂出发运往余杭瓶窑,行经G56杭瑞高速玲珑收费站称重检测时,浙A08C93/浙ADT85挂车货总质量为61.92吨,装载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辆为6轴车型,核定载总质量限值为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92吨,超限率为26.37%。当事人的行为属本省本年度第一次被查。
罚款人民币玖佰叁拾陆元整。
936.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2
2
杭路政罚〔2023〕60795
2023年11月8日21时50分许,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汪智源、彭立强在G329(舟鲁线)杭州方向K436+6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08C93/浙ADT85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是张天元。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引导至杭州临安於潜停车场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9.8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0.8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所有人,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09
3
杭路政罚〔2023〕60796
2023年11月8日22时6分许,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汪智源、彭立强在G329(舟鲁线)杭州方向K436+6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9Y290/浙AEK8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是翁天平。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引导至杭州临安於潜停车场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0.38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38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所有人,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肆佰柒拾肆元整。
474.00元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