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九涧堂足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秦永丽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MA7DFL4G7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锦湖街道虹桥北路428-46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卫公罚﹝2024﹞14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09月05日,被处罚人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125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对瑞安市九涧堂足道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12500元;
12500.00元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4-11-22
2
瑞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78号
当事人瑞安市九涧堂足道有限公司2023年07月19日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瑞安市九涧堂足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给予瑞安市九涧堂足道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
3000.00元
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14
3
瑞锦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53号
当事人于2023年6月6日16时45分在瑞安市锦湖街道虹桥北路428-462号店内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任意网点的财政代收费专户营业部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瑞安市锦湖街道办事处
2023-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