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茌平县锦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吊销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书华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523MA3P4BWU62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贾寨镇大梁庄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聊茌市监处罚〔2026〕205号
经查,当事人是经核准登记成立的公司制企业,当事人2023年、2024年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6年01月05日,本局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务网发布了《聊城市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截止到2026年2月5日,当事人仍未补报年度报告或者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也未办理注销登记,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