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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二塘镇杨晓饮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晓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23MA5QDLU68K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二塘镇二塘村民委农贸综合市场A区1栋A-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3〕9号
该餐饮店被扣押的上述2个品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情况如下:①味椒盐(生产商: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锦辉调味食品厂,净含量:45克/瓶,单位:瓶,保质期:十二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9月25日,数量:7瓶);②华鹏烧烤酱(生产者:普宁市华鹏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200克/瓶,单位:瓶,保质期:十二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9月18日,数量:9瓶)。 据当事人供述,该餐饮店上述食品味椒盐和华鹏烧烤酱均从武宣县武宣镇家信副食品商店购进;该餐饮店能够提供武宣县武宣镇家信副食品商店的资质证明材料,但味椒盐和华鹏烧烤酱的相关购进凭证未能提供。 武宣县二塘镇杨晓饮食店购进的上述品规(一)味椒盐的购进价为*元/盒,一盒18瓶,即*元/瓶,扣押货值金额为*元;(二)华鹏烧烤酱的购进价为*元/板,12瓶/板,即*元/瓶,扣押货值金额为*元;以上品规食品原料的扣押货值金额合计43.8元。该餐饮店当事人表述已不记得超过保质期后使用了多少,而且以上食品原料为制作菜品所用的调味料,使用时,未做使用记录,故无法查清上述超过保质期的2个品规食品原料的总货值金额,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另查明,自2022年9月25日至今,我局未收到有消费者在食用该餐饮店制售的食品后发生不良反应的任何投诉。目前无证据证明该餐饮店店的上述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
1.对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的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罚款500.00元;
500.00元
武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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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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