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楚雄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文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00709887606T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宁街6号二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08
(2024)云民终646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楚雄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4-09-12
(2024)云民终552号
一般取回权纠纷
陈**,云南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处罚〔2024〕79号
1、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 2、连续2年以上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3、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4、经税务部门核查,楚雄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非正常状态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9-11-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