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创地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志光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779120224R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2号欧亚梦都写字楼40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市监处罚〔2025〕384号
经查,当事人南宁创地投资有限公司等1507户企业在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送2022年度和2023年度报告。 2025年4月上旬至5月下旬,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南宁市邮政局向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邮寄《询问通知书》EMS快递,因无人签收退回信件。 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查询,证实:广西金胜达吊车吊装服务有限公司等445户企业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详见《非正常户企业名单》);广西南宁勇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89户企业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户注销(详见《非正常户注销企业名单》;广西水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865户企业纳税人状态为未在税务部门登记(详见《未在税务部门登记企业名单》);南宁创地投资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纳税人状态为注销(详见《注销企业名单》)。 当事人南宁创地投资有限公司等1507户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百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其行为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四、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信用监管科提供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的未报送2022年度和2023年度年报的企业名单1份,证明当事人未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年报。 证据二、执法人员开展实地核查并填写的企业实地核查表,证明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当事人已经不在注册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实。 证据三、执法人员提取的因无人签收被退回的EMS快递原件,证明执法人员通过向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邮寄《询问通知书》EMS快递,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当事人已经不在注册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的事实; 证据四、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出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有关企业纳税情况证明的函》,证实当事人在税务登记部门的纳税状况分别为:注销、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无税务登记信息等,证明当事人没有正常申报纳税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南宁创地投资有限公司等1507户企业(详见《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作出如下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1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