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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格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穴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孔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82MADQ2MER5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永宁大道西69号金地阳光三楼302铺室(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5〕247号
经查,上述宣传视频自发布后有69人点赞,648人关注,还有745名粉丝。视频中宣传的173名学员大多数是在武汉格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培训的,只有5学员(姜*、吴**、饶*、郭*、胡**)是在武穴分公司培训的。上述5名学员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在当事人处交纳不同金额的培训费,成为当事人普通班的学员。通过当事人的培训,5名学员均被录用。...[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发布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的广告,对已发布的广告予以删除,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1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1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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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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