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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祥涛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1066417597A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九台区纪家镇街道(中心路大众加油站北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4
买卖合同纠纷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郭**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2
2021-10-27
(2021)吉7101民初289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上海白阳物流有限公司
长春市博晟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吉林祥涛运输有限公司九台分公司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3
2019-07-10
(2019)吉0113民初3210号
合同纠纷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齐**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4
2019-07-10
(2019)吉0113民初3210号
合同纠纷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齐**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法院
5
2019-07-10
(2019)吉0113民初3187号
合同纠纷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徐**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6
2019-01-15
(2018)吉0381民初46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盛**,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公主岭大岭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支公司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6
买卖合同纠纷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郭**
裁判文书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2
2025-11-06
买卖合同纠纷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08
2022-02-28
(2022)吉71民终9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长春市博晟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白阳物流有限公司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27
2021-01-20
(2021)冀0983民初3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与李**、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1-25
2019-07-31
(2019)吉0113民初3187号
合同纠纷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徐**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9-05
2019-07-25
(2019)吉0113民初3210号
合同纠纷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齐*鹏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2-15
2019-01-15
(2018)吉0381民初4680号
刘**与盛**、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11-07
2018-07-02
(2018)川0812民初6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与刘*、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1641.50元
民事案件
7
2018-08-30
2018-08-15
(2018)吉0103执恢581号
合同纠纷
王**与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8
2017-11-03
2016-11-04
(2016)粤0605民初13185号
返还原物纠纷
北京云峰物流有限公司与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7-10-19
2017-10-12
(2017)吉0103民初306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长春市华威物流有限公司与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吉林省丰润物流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08-22
2017-03-29
(2017)川0812民初3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魏**、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双交执法罚﹝2025﹞220382040011号
2025年11月30日17时21分,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服先中队执法人员:郑春生、朱雷,在双辽市东二街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王俊富驾驶吉CB2581(黄色)、吉AG888挂(黄色)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活动。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检查发现:该车牵引车号码为:吉CB2581(黄色),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九台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公主岭大岭分公司;吉AG888挂(黄色),挂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司机身份证记载姓名:王俊富;。现场机动车结构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标注不符,存在改装行为。吉AG888挂现场勘验车辆类型为:重型车辆运输半挂车、长:13750mm、宽:2550mm、高:4000mm,实际勘验后挂车被改装成、总长15850mm、超长:2100mm。(在挂车前端加长1050mm和挂车尾端加长1050mm)经信息查验:当事人一年内未发现违法记录。当事人现场不能出具该车是经许可改装的有效证明.对违章车辆拍摄了相片,提取了当事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信息。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机动车行驶证》复制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制件、现场相片等证据为证。上述证据均由你提供并签字确认。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双辽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1
2
吉双交执法罚﹝2025﹞220382010037号
2025年11月24日19时59分,发现郝印全驾驶吉CL7782(黄色)、吉AB627挂(黄色)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活动,检查发现:该车牵引车号码为:吉CL7782(黄色),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吉林省祥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吉AB627挂(黄色),挂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现场机动车结构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标注不符,存在改装行为。吉AB627挂现场勘验车辆类型为: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长:13750mm、宽:2550mm、高:3600mm,实际勘验后挂车被改装成、总长16000mm、超长:2250mm。(在挂车连接牵引头起始端和末尾处进行改装)经信息查验:当事人一年内未发现吉AB627挂违法记录。当事人现场不能出具该车是经许可改装的有效证明.对违章车辆拍摄了相片,提取了当事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信息。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机动车行驶证》复制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制件、现场相片等证据为证。上述证据均由你提供并签字确认。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双辽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5
3
吉双交执法罚﹝2025﹞220382040003号
2025年11月06日13时03分,双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服先中队执法人员:郑春生、朱雷,在双辽市金良加油站执行稽查任务时,发现杜佰超驾驶吉AS1571(黄色)、吉AP898挂(黄色)、张桂友驾驶吉AS1853(黄色)、吉A951Y挂(黄色),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活动。执法人员表明了身份,出示了执法证件。检查发现:两台牵引车号码分别为:吉AS1571(黄色)、吉AS1853(黄色)机动车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吉AP898挂(黄色)、吉A951Y挂(黄色)行驶证载明车辆所有人为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现场勘验两台机动车结构与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标注不符,存在改装行为。吉AP898挂(黄色),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行驶证、营运证标记尺寸为:长:13750毫米、宽:2550毫米、高:3600毫米,勘验后挂车总长:14350毫米,宽:2550毫米、高:3600毫米;改装后挂车超长:600毫米;吉A951Y挂(黄色)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行驶证、营运证标记尺寸为:长:13750毫米、宽:2550毫米、高:3450毫米,勘验后挂车总长:14350毫米,宽:2550毫米、高:3450毫米;改装后挂车超长:600毫米。经信息查验:当事人一年内未发现违法记录。当事人现场不能出具该车是经许可改装的有效证明.对违章车辆拍摄了相片,提取了当事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信息。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机动车行驶证》复制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制件、现场相片等证据为证。上述证据均由你提供并签字确认。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双辽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7
4
吉长交罚﹝2025﹞2201000101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0
5
粤电交罚﹝2025﹞00481号
该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的车辆尺寸长度为15200mm,而该车的《道路运输证》登记的车辆尺寸长度为12000mm,经营者擅自改变车辆登记尺寸(加长车身3200mm)与《道路运输证》登记的尺寸(相片)不相符。该车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26
6
粤高交罚﹝2025﹞00743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使用吉AS9904、吉AK574挂重型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2000.00元
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8
7
沿海四交路执﹝2025﹞6号
扰乱收费站收费管理秩序,情节严重
罚款贰仟元
2000.00元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5-02-08
8
京密交法罚﹝2025﹞HHY025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吉AL359挂号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给予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本机关于2025年1月15日决定给予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
6000.00元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2025-01-15
9
四交处﹝2023﹞220300090003号
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案
罚款
5000.00元
四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31
10
四交处(2023)220300090003
长春市通顺达物流有限公司吉AS9950(吉AL362挂)号车进行检查该车限长是22米经测量车货总长为24.2米超过限长2.2米,货运车辆车箱长度与《道路运输证》标注的长度不符,该行为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当事人足额缴纳罚款
5000.00元
四平市交通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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