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准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牛云梅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2MA13P0FA5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市监处罚﹝2025﹞16号
经查,当事人为经合法登记的市场经营主体,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当事人经营的加油站营业厅西屋玻璃隔间内有安装“加油站联网系统”的电脑,“加油站联网系统”具有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和修改税控数据的功能。在该系统首页界面内使用快捷键同时按下【ctrl+shift+G】可显示【设置】对话框,在【设置】对话框勾选【全选】,在【A】中填写数字3,在【B】中填写数字99,在【设置】对话框点击【启动】按钮,成功显示正在执行,现场测试加油机误差值为9.05%-10.06%,即通过人为操控“加油站联网系统”,可以改变加油机示值误差,从而少付油量。执法人员以此方式,现场对当事人5台加油机在用的8条加油枪进行了计量检定,示值误差均超过燃油加油机最大允许误差为±0.30%。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加油站联网系统”进行功能性测试,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报告编号:NO.202306040)证实当事人使用的“加油站联网系统”具有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和修改税控数据的功能,《软件测试报告》未统计累计实收金额和系统操作日志。经加油机主板监控微处理器生产厂家北京英泰赛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鉴定,8块加油机主板使用的监控微处理器非原厂生产。本案当事人鄂尔多斯准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12日,成立时股东为案外人武亮和李迎春,后经两次股权变更,周二忠于2023年1月成为该公司股东(占股100%),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周二忠的妻子牛云梅。当事人经营的加油站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名为“鄂尔多斯市新里程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加油站”,由案外人张致汉与他人合作经营,当事人使用的加油机是“鄂尔多斯市新里程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加油站”经营期间购买和安装。当事人提供了加油站营业厅西屋玻璃隔间内的监控视频(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7月16日),可以证明当事人在此期间未在电脑中操作“加油站联网系统”的作弊功能,《软件测试报告》也仅能证实当事人使用的“加油站联网系统”具有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和修改税控数据的功能,而无法证实当事人实际使用该功能,因此不能认定当事人使用加油机的作弊功能,从而不能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1300.00元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