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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华侨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7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勇斌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003317403457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汉南路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10
(2021)鄂1003民初69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吴**
荆州华中福康医院有限公司,荆州市中心医院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2
2020-09-18
(2020)鄂0203民初7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湖北润世启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荆州华中福康医院有限公司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9
2024-11-07
(2024)鄂1003民初3422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蓝某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与荆州某某医院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06
2020-12-26
(2020)闽05民终50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林**、荆州华中福康医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18
2020-11-03
(2020)鄂0203民初7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湖北润世启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荆州华中福康医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11
2017-11-14
(2017)鄂1002民初1699号
合同纠纷
中尚建安工程股份公司沙市分公司与荆州华中福康医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0-25
2019-10-24
(2019)鄂1002民初329号
劳动争议
罗**与荆州华中福康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73405.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9-05
2019-07-19
(2019)鄂1002财保32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吴**、荆州华中福康医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15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7
2019-09-05
2019-07-19
(2019)鄂1002财保3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荆州华中福康医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55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市市监处罚﹝2026﹞133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超过效期药品和医疗器械,具体违法事实及涉案货值情况如下:1.?当事人于2022年3月8日从宜春市玖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2400支,进货单价0.6534元/支,现场查获库存5支已超过保质期,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11223,失效日期为20241222,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过期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只能提供过期后的报损记录,该批过期器械货值金额3.267元;2.?当事人于2020年9月30日从湖北祐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华联”牌医用橡皮膏B型医疗器械10卷,进货单价38.4元/卷,其中生产批号20190801,失效日期20220804的产品3卷;生产批号20200201,失效日期20230204的产品7卷。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上述10卷橡皮膏均已超出标注有效期限,属于过期医疗器械,其中整批过期器械均未投入实际使用,当事人可完整提供该批次产品购进相关凭证材料。另行核查发现,另有1卷同款医用橡皮膏已拆封使用,产品外包装遗失,无法核验产品生产批号与有效期限,当事人亦无法提供该卷产品对应的进货单等证明材料。该批过期器械货值金额422.4元;3.?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3日从河南省驰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雄鸡”牌一次性医用中单120包,进货单价7.5元/包,现场查获库存120包均已过期且未开封,该产品生产批号为230916042,使用期限两年,涉案过期医疗器械未实际使用,已提供报损记录及相关证明资料,该批过期器械货值金额900元;4.?当事人于2023年6月28日从武汉涵乐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瑞邦医疗”牌医用输尿导管医疗器械50支,进货单价23元/支,现场查获库存25支已过期,该产品生产日期批号为20230324C501,失效日期为20260409,当事人无法提供完整使用记录及明细,只能提供过期后的报损记录,该批过期器械货值金额575元;5.?当事人于2024年6月13日从厦门海菲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进“希莱恒”牌参比液(离子选择电极法)1盒,进货单价95元/盒,现场查获库存1盒已过期且未开封,该产品生产批号为240118012,有效期二十四个月,涉案过期医疗器械未实际使用,当事人已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该批过期器械货值金额95元;6.?当事人于2025年2月20日从厦门海菲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支原体药敏培养基医疗器械5盒(每盒20瓶),进货单价113元/盒,折合每小瓶5.65元,现场查获库存11瓶已过期且未开封,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41128,有效期至20251127;当事人能够提供完整使用记录及损耗记录,其中87瓶有使用明细,2瓶按损耗处理,涉案过期医疗器械未实际使用,已提供报损记录及相关证明资料,该批过期器械货值金额62.15元;7.?当事人于2024年9月27日从武汉韩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能达”牌注射用甲氨蝶呤1盒(每盒5支),进货单价72元/支,现场查获库存1盒已过期且未开封,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40413,有效期至20260412,涉案过期药品未实际使用,当事人已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该批过期药品货值金额360元。综上,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查获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总货值金额共计2417.817元。
针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本局依法处理如下:1.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及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涉案过期药品数量较少,危害后果较小,且积极配合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参照《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第十一条第(三)项、第(九)项之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本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罚款20000元。2.你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涉案过期医疗器械数量较少,危害后果较小,且积极配合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参照《湖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指南》第十一条第(三)项、第(九)项之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本着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处罚款5000元。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1.没收过期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医疗器械5支、“华联”牌医用橡皮膏B型医疗器械11卷、“雄鸡”牌一次性医用中单医疗器械120包、“瑞邦医疗”牌医用输尿导管医疗器械25支、“希莱恒”牌参比液(离子选择电极法)医疗器械1盒、支原体药敏培养基医疗器械11瓶,没收过期“能达”牌注射用甲氨蝶呤药品1盒;2.处罚款25000元。
25000.00元
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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