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00MA40ACHW19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平桥区茶叶城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
潢川县人民法院
2
2023-03-06
(2023)豫1502民初8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沈**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李**,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3
2022-08-25
(2022)豫1503民初4743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殷**
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刘**,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4
2022-04-26
(2022)豫1503民初29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
汤**,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5
2021-12-23
(2021)豫1503民初87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田**,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6
2021-07-07
(2021)豫1502民初3773号
追偿权纠纷
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
郑**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7
2021-04-12
(2021)豫1502民初15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徐**,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中心支公司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7
2023-09-21
(2023)豫1502民初6006号
合同纠纷
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与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6-01
2022-08-29
(2022)豫1503民初4743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殷**、刘**等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9821.54元
民事案件
3
2022-01-01
2021-09-07
(2021)豫1502执2984号
追偿权纠纷
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郑**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8-11
2021-07-13
(2021)豫1502民初3773号
追偿权纠纷
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与郑**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1899.05元
民事案件
5
2021-06-30
2021-04-26
(2021)豫1502民初15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徐**、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3127.13元
民事案件
6
2021-05-07
2021-04-20
(2021)豫15民终15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5-07
2021-03-03
(2021)豫1502民初1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1899.05元
民事案件
8
2021-04-25
2021-03-24
(2021)豫1502民初18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胡**、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7703.79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23
2020-12-15
(2020)豫15民终5562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贾**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9-30
2020-09-10
(2019)豫1502民初63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与潘**、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660.1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驻正交罚字﹝2025﹞第0800003号
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案.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案
1500.00元
正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2
豫信罚字﹝2024﹞第0904520号
2024年09月20日08时27分,信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金、贺杨接平桥区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抄告函)2024年09月18日06时03分和08时45分监控平台报警豫SB7765车辆“涉嫌违规关闭动态监控”,并通过车辆轨迹系统和龙门架系统查询违法事实确凿,该车运行规定线路为(彭家湾-楚王城),又涉嫌(不按照核定的线路行驶),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在该车为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所属车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起点及站点:彭家湾,讫点及站点:楚王城,主要途径地;224省道;停靠站点:无停靠站点。经核实2024年09月18日,当日驾驶员为梁明磊驾驶豫SB7765车辆,车上有9名乘客,从二十里河上沪陕高速-灵山下高速。经调查核实,信阳市平桥区金桥运输服务公司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给予1000元罚款
1000.00元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