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一饮相思饮料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皋联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25MA6M6M684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青螺古坊1-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弥处罚〔2023〕36号
当事人弥渡一饮相思饮料店经营者皋联富,
于2023年5月30日晚,销售出了一袋超过保质期的辣条,获得3元收入。2023年6月1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期间,于销售货架上和冷柜内查出超过保质期的共计23种210袋(条)食品,上述食品货值金额为315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无法确定以上食品的具体销售情况,故本案以投诉的辣条销售价作为违法所得,共计3元。上述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315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系统,本案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当事人购进食品时建立了进货记录,存有进货单据,记录有供货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真进行整改,对可能销售出的过期食品进行公示和召回。公示期间未召回过期食品,目前尚未发现当事人的经营行为造成其他社会危害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减轻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3种210袋(条)食品;
三、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5003.00元。
5000.00元
弥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