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鑫美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淋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MAABU1WT2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28号4-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4
(2024)渝0241民初4281号
劳动争议
黄**
秀山县鑫美门诊有限公司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10-31
(2024)渝0241民初4280号
劳动争议
徐**
秀山县鑫美门诊有限公司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3-10-23
(2023)渝0241民初3546号
劳动争议
秀山县美秀莲门诊有限公司
张**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3-10-17
(2023)渝0241民初3546号
劳动争议
秀山县美秀莲门诊有限公司
张**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秀市监处罚〔2023〕0302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07月01日经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28号4-1号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等经营活动。
当事人自开业至今一直在正常经营,其2022年4月26日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了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2022年度的年度报告是2023年7月25日补报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市场主体应当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要求。执法人员通过市场监管内网系统查询发现当事人已于2023年7月10日被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罚款
5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