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顺兴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舍乙布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525MA759J128M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过马营镇西久公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罚﹝2023﹞73号
2023年7月28日,海南州市监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你位于贵南县过马营镇西久公路“贵南县顺兴液化气站”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生产厂家慈溪市创亚特阀门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检:JYT0.6L备:JYT0.6L,销售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生产厂家深圳市立鼎丰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检:JY-LDF-311A备:JY-LDF-311A,依法进行了产品质量抽检,2023年11月20日,我局收到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及《检验报告》,判定当事人抽样检验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及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为不合格产品。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单》及《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监督抽检的结果及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对抽检结果予以确认,没有异议,放弃复检权利。于11朋21日,将当事人提交的不予复检申请上报给了州市监局。我局于12月8日我局接到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件后,12月8日经局长批准立案后前往现场调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构成了销售禁止销售产品的违法行为。
3944.00元
贵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过马营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