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红芸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3592258223X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2号5幢401-1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17
(2021)川0106民初2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亮居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2
2020-09-27
(2020)渝0152民初3973号
劳动争议
x**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3
2020-09-27
(2020)渝0152民初3973号
劳动争议
李**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4
2020-09-27
(2020)渝0152民初3974号
劳动争议
徐**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5
2020-09-24
(2020)渝0152民初45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6
2020-09-24
(2020)渝0152民初45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7
2020-09-24
(2020)渝0152民初4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潼南区恒信商贸行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8
2020-09-24
(2020)渝0152民初45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船山区谢氏干杂经营部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9
2020-09-24
(2020)渝0152民初45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潼南区米凤英副食经营部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10
2020-09-24
(2020)渝0152民初45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潼南区科健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6-06
(2020)川0106民初2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亮居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2
2021-02-28
(2021)川0106民初2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成都亮居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418号之四
劳动争议
杨**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419号
劳动争议
张**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791号
劳动争议
谭**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787号
劳动争议
彭*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782号
劳动争议
蒲**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793号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杨**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790号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徐**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785号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魏**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786号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肖*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国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3-31
2021-02-24
(2020)渝0152执2784号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
丁**与重庆市潼南区信合购物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潼南市监企吊字[2025]第006503号
-
经查,你单位2022、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