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铭舒春服装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邓潇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W3N5N12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805室B100(集群注册)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越市监信监批吊处罚(2026)00814号
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
当事人:广州铭舒春服装商行。主体资格证照名称:广州铭舒春服装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3N5N12。住所(住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805室B100(集群注册)。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年报系统里显示未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的我区企业进行筛查,从中筛选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并经实地核查,最终梳理出814户符合批量吊销条件的企业纳入本次批吊名单。。我局开展了以下调查工作:1.逐一核对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的企业登记信息,详见《越秀区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名单(814户)》。。2.逐一核对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自2023年以来连续三年未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报告,以及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的情况,详见《越秀区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名单(814户)》。。3.逐一实地核查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是否在其经营场所正常经营,并核对系统中其因地址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详见《越秀区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名单(814户)》。。4.将初查的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名单发函到区税务部门核实其纳税状态,并根据税局复函,剔除目前纳税状态为正常的企业。。经查明,当事人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登记状态均为“在营(开业)”或“存续”,未依法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行政处罚告知情况、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陈述申辩情况:2026年5月14日,我局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公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法告知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以及其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026年6月13日视为送达。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举行听证。。本局认为,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等814户企业上述行为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
0.00元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6-01-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12-0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2-07-2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