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凯歌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开勇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080245269U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6号百信钻石苑6-1-3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4
(2024)冀06民再95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凯歌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通天运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7-19
(2023)冀06民终4306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凯歌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通天运物流有限公司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4-18
(2023)冀0609民初903号
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凯歌物流有限公司
河北通天运物流有限公司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税稽罚(2026)22号
(一)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违法事实 你单位取得乌鲁木齐昆仑信达能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疆昆仑信达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019年12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发票代码:6500174130,发票号码:06090630、06090664、06090710,发票代码:6500193130,发票号码:01640058-01640061,金额:656,850.78元,税额:93,149.22元,价税合计:750,000.00元,货物劳务名称:*汽油*车用汽油、*柴油*车用柴油等,于2018年7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41,379.30元,2019年12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51,769.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第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应转出2018年至2019年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93,149.22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93,149.22元。 上述违法事实造成你单位2018年至2019年少申报缴纳增值税93,149.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你单位2018年至2019年少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520.45元。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其他违法
49834.84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