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帝锦辉拓展训练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波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6MAABUJPR0X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龙泉村歪朝门社、龙塘湾社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沙坪坝市监处罚〔2026〕9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12日注册营业执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龙泉村歪朝门社、龙塘湾社从事培训等经营活动。2024年10月21日当事人与重庆卓光科技有限公司续签了广告服务合同,签约金额为3年3800元。2025年9月,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业务进行宣传,当事人向重庆卓光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网站相关需求后委托其制作了网址为http://www.cqjhtxy.com/用于招收学员的宣传网站,学员通过该网站上的在线咨询和咨询热线方式进行报名和相关问题咨询。该公司通过该网站招收学员并根据每个学员的具体情况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上述网站有以下内容:重庆锦辉青少年训练营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招生简章-教育理念-师资力量-成长相册-校园环境-新闻动态-联系我们八一军旗及3名军人的图片重庆锦辉青少年训练营版权所有备案号:渝ICP备17012185号渝公网安备50010602502949号等信息。网站部分内容图片为当事人提供给重庆卓光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其余内容均由重庆卓光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发布。综上,当事人存在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用于广告宣传的违法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