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柏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敏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H37NAX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长睦路330号2楼2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3
(2025)浙0604行初93号
罚款
杭州柏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
2025-01-14
(2024)浙0521民初69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柏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3
2022-03-10
(2022)浙0114民初409号
运输合同纠纷
杭州威灿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张**,杭州柏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高**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4
2021-09-06
(2021)津0319民初1093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刘**,杭州柏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5
2021-09-06
(2021)浙0424民初36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
杭州柏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翁**,韩**,缪**,洪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张**,浙江洪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
海盐县人民法院
6
2021-09-03
(2021)浙0424民初35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
翁**,缪**,浙江洪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韩**,洪源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杭州柏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吴**
海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18
2022-05-13
(2022)浙0114执1004号
运输合同纠纷
杭州威灿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柏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1-10-01
2021-09-06
(2021)津0319民初1093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刘**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路政罚〔2025〕21910
你公司的浙A1Z389(6轴)于2024年3月14日1时2分,行经S304(临莫线)德清方向K22+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4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24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2
嘉路政罚〔2025〕522845
你公司的浙A2Z161(6轴)于2023年12月24日20时31分,行经X111(崇新线)新市方向K0+1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1.0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0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1837.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3
嘉路政罚〔2025〕022792
你公司的浙A82B95(6轴)于2024年6月11日22时1分,行经G320(桐乡大道)嘉兴方向K132+2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6.1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7.1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102.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4
嘉路政罚〔2025〕311844
你公司的浙A76A51(6轴)于2021年8月29日16时58分,行经X714(714县道)海宁、桐乡方向K10+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5.51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6.51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415.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5
嘉路政罚〔2025〕522842
你公司的浙A82B95(6轴)于2022年6月18日16时31分,行经X111(崇新线)新市方向K0+1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7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76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玖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294.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6
嘉路政罚〔2025〕022793
你公司的浙A2Z161(6轴)于2024年6月11日21时53分,行经G320(桐乡大道)嘉兴方向K132+2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9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94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柒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771.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7
嘉路政罚〔2025〕022794
你公司的浙A19A91(6轴)于2024年6月11日22时28分,行经G320(桐乡大道)嘉兴方向K132+2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9.1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14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1551.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8
嘉路政罚〔2025〕522846
你公司的浙A19A91(6轴)于2022年6月18日16时48分,行经X111(崇新线)新市方向K0+1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8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86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零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609.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9
嘉路政罚〔2025〕311843
你公司的浙A19A91(6轴)于2023年8月16日5时37分,行经X719(人民大道)海宁方向RM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5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55.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10
湖路政罚〔2025〕21911
你公司的浙A1Z389(6轴)于2025年6月24日20时7分,行经X101(德洲线)德清方向K18+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9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765.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