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果县青合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翠青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023MA5L5Q142K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平果市马头镇铝城大道东段麒麟华府三期15幢1层15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22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05月24日向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了名称为“广西平果县青合实业有限公司”的市场主体,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在广西平果市马头镇铝城大道东段麒麟华府三期15幢1层15号商铺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经我局执法人员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核实,当事人2023年及2024年被列入异常的时间分别为2024年7月8日、2025年7月2日,2023年及2024年补报时间均为2025年7月22日,据当事人供述,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23日收到两次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时进行年度报告的提醒短信,但当事人未按法定期限报送2023、2024年的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