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汤爱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05649154X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场南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0
(2023)渝0241民初25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
秀山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秀山县人民法院
2
2023-04-20
(2023)渝0241民初761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杨**
秀山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秀山县人民法院
3
2023-03-29
(2023)渝0241民初761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杨**
秀山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秀山市监处罚〔2025〕66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月9日、2月9日、2月13日、2月18日从重庆武陵山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6.3元/提的价格购进白公主-柔云幻彩4D底部抽取式纸巾(生产日期:2025-01-04;规格型号:156mm180mm;产品编号:BGZ-5151),共计67提,并陈列在经营场所以7.9元/提的价格进行销售。2025年7月29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抽检人员对上述抽取式纸巾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8月28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检验,内装量短缺量项目不符合GB/T20808-2022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5年9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对上述抽查结果未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另查明,至2025年9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抽取式纸巾产品已销售64提(含检样),备样3提存放于当事人经营场所。经计算当事人案涉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7.9元/提X67提=529.3元,违法所得为(7.9元/提-6.3元/提)X64提=102.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264.65元;2、没收违法所得102.4元;3、没收案涉抽取式纸巾备样3提。
264.65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