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霖磐镇鑫旺发卷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育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5200MA50NELB3U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揭阳市揭东区霖磐镇凤来农场头宝丰花园西幢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揭东烟处[2023]第69号
经调查,当事人王育歆持有该店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5203100587,有效期限自2022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日。该批卷烟是当事人王育歆所有,该批卷烟非其本店条码,部分卷烟32位码被人为损坏,当事人承认上述卷烟是从上门推销的陌生男子购入的,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查获的卷烟经抽样送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上述卷烟鉴定结果均为真品卷烟,且经核实该批卷烟在全国在销卷烟(雪茄烟)目录内,认定为真品国产卷烟。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涉案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合法来源证明及价格证明。查获的卷烟经揭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小组估价,真品国产卷烟总额650元。当事人主观上有通过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获利的动机,客观上实施了该非法行为。综上,当事人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另查明,当事人一年内未因涉烟违法行为被处罚过。
处以当事人王育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650元5%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32.5元。
32.50元
揭阳市揭东区烟草专卖局
2023-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