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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春水源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闵建波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1MACUKPAQXA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镇五号引洪沟边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个处罚﹝2024﹞27号
当事人于2023年8月18日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经营地点为: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五号引洪沟边。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酒类,有效期至2029年1月9日。2024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对红河春水源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白酒进行抽检,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甲醇项目不符合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校验报告编号为:№:SP2024A09517。检验签发日期:2024年5月13日。当事人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的检验报告(№:SP2024A09517),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根据当事人该批次散装白酒的原料进货验收记录、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生产记录、成品库进出台账记录以及整改报告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4月7日生产了该批次散装白酒(该批次散装白酒生产日期标签由于工人工作失误未及时更换,导致抽检单填写错误,实际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7日),生产数量为217KG,单价为40元/KG,货值金额为8680元,抽检2KG,共获利80元,由于还未进行销售,因此无销售额及利润。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
罚款66000元,上缴国库。
66000.00元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