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汇祥百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成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1MAAJMXYE3W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播州区白锦社区黄金时代A2-2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播烟处﹝2025﹞第102号
2025年12月26日09时07分我局南白专卖稽查中队接到举报投诉:称遵义市播州区石榴路申通快递分拣中心有两个快递单号分别为(773397748284266)(773397748530582)的包裹内疑似有卷烟,希望工作人员前往核查。2025年12月26日09时48分,南白专卖稽查中队执法人员李兴强、李登强前往播州区石榴路申通快递分拣中心进行核实,依法向播州区石榴路申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人员李海出示检查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在申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在申通快递分拣中心查获两个快递包裹,其中单号为(773397748284266)包裹内发现有卷烟贵烟(萃)20条,共计1个品种20条卷烟.单号为(773397748530582)的包裹内发现卷烟南京(十二钗薄荷)10条,利群(楼中楼)10条共计2个品种20条卷烟,我局南白专卖稽查中队执法人员通过包裹上收件人的电话现场联系到了收件人,经初步调查,这两个包裹均属于遵义市播州区白锦社区黄金时代A2-2号门面播州区汇祥百货超市负责人王成祥的,由于收件人在外面办事故不能到达现场,在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申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人员李海等全程在现场见证,整个执法过程未损害任何财物。为防止证据灭失事后难以取得,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同意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卷烟出具播烟存通字【2025】第102号,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该批卷烟是当事人通过朋友在贵阳市南明区一农贸市场内的烟酒店购买,然后通过申通快递寄到播州区白锦社区黄金时代准备进行销售。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该批卷烟系真品卷烟。该批卷烟激光喷码与当事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不对应,因未能找到具体销售人员进行核实,故无法查实该批卷烟的实际购进价值,我局根据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物品价格管理办法(黔烟计〔2024〕14号)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一项、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5年下半年卷烟和雪茄烟统一价格目录的通知(黔烟计〔2025〕6号)进行核价,认定该批卷烟涉案金额为8200.00元。上述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鉴定结论、现场查获相片(证据提取复制单)、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等书证、物证佐证。且该批卷烟尚未进行销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当事人参与本案全过程调查,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综上所述,当事人行为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第二款“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建议依法对当事人王成祥处以违法购进卷烟总额8200元9.5%的罚款,共计处罚金额8200.00元×9.5%=779.00(大写:柒佰柒拾玖元整)
779.00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