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好购多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小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621MAC6PBMB0A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海安市大公镇镇西南路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4〕00420号
2024年7月24日,本局接消费者投诉称海安好购多超市(经营者:李小琴)销售的“大枣红糖”超过保质期。2024年7月24日,本局对上述线索核查时发现海安好购多超市货架上有超过保质期“大枣红糖”6袋在售。2024年7月26日,本局接消费者投诉称海安好购多超市(经营者:李小琴)销售的“黄金玉米烙”超过保质期。2024年7月26日,本局对上述线索核查时发现海安好购多超市冰箱内有超过保质期“黄金玉米烙”1袋在售。
罚款金额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8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500.00元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6
2
海市监处罚〔2024〕00390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日从海安农批市场购进4.5kg鲫鱼、3.15kg鳊鱼用于销售。2023年12月1日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受本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鲫鱼、鳊鱼进行抽样检验,抽检时上述鲫鱼抽样基数为2.13kg,鳊鱼抽样基数2.506kg。经检验,鲫鱼的地西泮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鳊鱼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2月2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 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鲫鱼、鳊鱼时未索要进货凭证,未查验产地证明及合格证明文件。另查明,鲫鱼进货价格为19元/kg,销售价格为21.6元/kg;鳊鱼进货价格为15元/kg,销售价格为19.8元/kg。因无法查清上述鲫鱼、鳊鱼是否为同一批次,货值因以抽样基数计,鲫鱼总货值为46.008元,鳊鱼货值49.6188元,货值合计95.62元(取小数点后两位),违法所得95.62元。
罚款金额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5.62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3
海市监处罚〔2023〕00322号
现查明,2023年5月9日,当事人从海安汤氏蔬菜有限公司处购得豇豆4.6kg用于销售。2023年5月10日本局委托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豇豆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2023年6月1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查,该批豇豆进货价格为10元/kg,销售价格为10.96元/kg,货值50.4元,至本局查管之日该批已全部售出,获利4.4元。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豇豆过程中未查验农产品产地证明。
罚款金额1,500元;没收违法所得4.4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500.00元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