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兴仁市羽泽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归叶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22MA7LJWB937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兴仁市马马崖镇马场村三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市监处罚[2023]97号
经查实,当事人在本局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在兴仁市马马崖镇马场村三组从事预包装食品等百货销售。当事人于2022年9月从兴仁批发商处以7.5元/瓶的价格采购成都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保质期为12个月的银鹭牌“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品”(净含量:1.5升/瓶)共4瓶;于2023年2月从贵阳批发商处分别以1.5元/包的价格采购贵州山牛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6日、保质期为120天的山牛牌“叮叮面包(乳酸菌味)”(净含量:120克/包)共10包,以1.5元/包的价格采购武陟县世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日、保质期为150天的美味秩序牌“疯辣片(调味面制品)”(净含量:93克/包)共20包。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后均置于其货架上销售,银鹭牌“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品”销售价格为10元/瓶;山牛牌“叮叮面包(乳酸菌味)销售价格为2元/包;美味秩序牌“疯辣片(调味面制品)”销售价格为2元/包。截止2023年6月19日,当事人店内仍有4瓶上述银鹭牌“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品”、5包上述山牛牌“叮叮面包(乳酸菌味)”和5包上述美味秩序牌“疯辣片(调味面制品)”正在展示经营,其中,银鹭牌“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品”标示生产日期2021年12月30日,保质期十二个月,净含量1.5L,已超过保质期171天;山牛牌“叮叮面包(乳酸菌味)”标示生产日期2023年2月6日,保质期120天,净含量120克,已超过保质期14天;美味秩序牌“疯辣片(调味面制品)”标示生产日期2023年1月1日,保质期150天,净含量93克,已超过保质期20天。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共计60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当事人为合法市场主体的事实。 证据二、当事人经营者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合法有效。 证据三、2023年6月19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共4页)。证明:1.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兴仁市马马崖镇马场村三组从事食品经营;2.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证据四、2023年6月26日,本局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询问调查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共3页)。证明:1.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2. 本案货值金额的事实。 证据五、本局现场拍摄的照片共6张。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的事实。 证据六、本案案件承办人《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本案案件办理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以上证据均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并分别由提供人签名、盖章确认,符合法定形式,与违法事实相关,本局予以采信。
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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