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三正蔬菜配送中心(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允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681MA1UUPP74J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东路83号83-2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启市监处罚〔2023〕00474号
2023年5月25日、5月26日,本局分别对启东市南苑中学、启东市汇龙中学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的生姜委托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毒死蜱,标准指标≤0.02,实测值为0.1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为GB23200.113-2018。经查,上述生姜由当事人顾振辉供货。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本局于2023年6月6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启东市汇龙蔬菜批发市场从事蔬菜销售经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5日从本市送货上门的一商户手中购进生姜10公斤,进货单价为17元/公斤,以18元/斤的价格销售给启东市南苑中学、汇龙中学,其中销售给南苑中学4KG,销售给汇龙中学3KG。截至案发,上述批次生姜已全部售完,获利10元。
2023年6月6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APH-SP-2305X3703、APH-SP-2305X3729《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上述《检验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另查明:2023年6月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时,对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生姜进行复查,现场已没有上述不合格批次生姜。
罚款金额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元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