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李时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林泰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晓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MA487L8X8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株林镇新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295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6月8日从阜阳市益泰药械有限公司购进“远红外舒筋活血贴”10盒,阜阳市益泰药械有限公司生产,规格6贴/盒,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皖械注准20192090168,产品批号20230202,生产日期20230202,使用期限2年,至检查时库存5盒;于2025年1月12日从鄂州康亦美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喷洒式给药器”10盒,河南千牛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备案凭证编号:豫郑械备20190237,批号20230702,生产日期20230703,有效期至20250702,至检查时库存1盒。通过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显示在超过有效期之前售出“远红外舒筋活血贴”5盒,售价10元/盒;“喷洒式给药器”9盒,售价20元/盒。货值金额共计70元,在超过有效期后无售出记录,故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远红外舒筋活血贴”5盒、“喷洒式给药器”1盒;2、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