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陇西县九康堂医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隆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122MA73HA5X4A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首阳镇永宁路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监罚﹝2026﹞38号
经进一步调查,上述7000G批号为25011301的中药饮片浙贝母是该公司从陕西小神农云仓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时间分别为:2025年2月22日购进2000G(购进金额为270元)、2025年2月28日购进2000G(购进金额为259.8元)、2025年7月23日购进1000G(购进金额为136.66元)、2025年7月24日购进1000G(购进金额为136.66元)、2025年8月1日购进1000G(购进金额为129元),以上7000G中药饮片浙贝母的购进金额共计932元。购进时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了查验收,同时索要了上述批号浙贝母供货方的相关资质、购进票据(随货同行单)及《成品检验报告书》。上述7000G中药饮片浙贝母于2025年8月7日已全部售出,销售单价为0.25元/克,销售总金额共计1750元,除去成本(购进价)上述浙贝母共计盈利818元。2025年10月23日该公司收到供货方陕西小神农云仓医药有限公司对上述中药饮片的召回通知,该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向消费者张贴了召回通知,截止案发没有消费者因上述中药饮片浙贝母向该公司提出退货请求。2026年4月21日,执法人员就上述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中药饮片认定一事向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请示,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电话对认定一事进行答复(未进行书面回复),答复称由办案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该案货值金额共计1750元,因当事人在购进批号为25011301的中药饮片浙贝母时按规定履行了查验收制度,不知道所购进的中药饮片浙贝母是劣药,所以当事人购进批号为25011301的中药饮片浙贝母的购进价款(932元)为合法必要支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算违法所得时,可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所销售或者在服务中使用的商品购进价款等合法必要支出。”之规定,该案违法所得共计818元。
没收当事人销售劣药浙贝母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捌佰壹拾捌元整(818元)
0.00元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