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志刚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志刚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68PLK1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G座1号楼428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7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2
2025-07-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3
2024-01-12
交通肇事罪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宝)罚﹝2025﹞01229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行驶
2025年5月1日19时24分,津CF8961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通过宝坻区九园线尔王庄处超限治理非现场监控点,监控显示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7900千克,车型为四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根据线索,本机关于2025年9月22日予以立案,由执法人员杨秀雨(执法证号:02001317055)、曹国艳(执法证号:02001317115)负责承办。经查,涉案车辆津CF8961的产权所有人为天津志刚运输有限公司,车型为四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该车辆在2025年5月1日19时24分,通过宝坻区九园线尔王庄处超限治理非现场监控点,监控显示该车辆车货总重为47900千克,该车型限载标准为36000千克,车辆所装载货物为混凝土,属于可分载货物。在通过监控点位时检测车货总质量为47900千克,超限11900千克,超限幅度33。06%,当事人天津志刚运输有限公司构成了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行驶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决定给予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伍仟伍佰元整(小写:?5,500。00元)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