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猎豹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继财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D0XA6572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六道口村东环路西侧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6〕191号
经抽检,1.当事人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0011Z,生产日期:2025-03-19)经抽样检验,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当事人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0011-1Z,生产日期:2025-07-19)经抽样检验,结构、电气装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导线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3.当事人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0009Z,生产日期:2025-03-06)经抽样检验,结构、电气装置、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短路防护、导线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满足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的构成要件。
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生产1.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0011Z,生产日期:2025-03-19)3辆,销售3辆,销售单价450元/辆;2.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0011-1Z,生产日期:2025-07-19)5辆,销售5辆,销售单价430元/辆;3.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TDT0009Z,生产日期:2025-03-06)5辆,销售5辆,销售单价450元/辆。
上述价格不包含电池和充电器。本案货值金额为5750(450×3+430×5+450×5=5750)元。
1.处货值金额1.7倍罚款:罚款9775元;
2.没收违法所得575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5525元。
9775.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4
2
津武清市监处罚〔2026〕172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处货值金额1.7倍罚款:罚款11815元;2.没收违法所得695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8765元。
11815.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