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物美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224MA4R15R930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大江口镇江坪社区九组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溆市监处罚〔2024〕47号
2024年4月15日我局收到刘先生投诉:2024年4月14日在溆浦县大江口镇物美超市花了5元购买了0.1389kg椒盐花生,回到家后发现该椒盐花生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3.08.01,保质期8个月,超过保质期13天。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该超市依法查处。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4月17日到现场核查,发现该超市经营场所货架上有“哈蜜”椒盐花生0.2778kg,制造商:福建省晋江市哈密食品有限公司,品名:椒盐花生;类型:烘炒类;配料:花生仁、食用盐、味精、桂皮、茴香、花椒、孜然、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甜菊糖苷、乙基麦芽酚、特丁基对苯二酚、香兰素】;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35058204041;产品标准号:GB/T22165;净含量: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0801;保质期;8个月;该商品超过保质期,我局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溆市监强制【2024】DJ04号)依法予以扣押,作证据保存;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未能提供涉案食品购进的票据和相关的合格证明,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溆市监责改字【2024】DJ01号),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经查明:1、当事人于2023年8月24日从怀化宝庆喜铺购进的“哈蜜”椒盐花生1件/25kg,在其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进价36元/kg,销售价45元/kg,根据销售台账记录截止案发之日,已销售“哈蜜”椒盐花生24.7222kg,其中2024年4月1日后销售0.1389kg,合计5元,现场存量:0.2778kg;获违法所得5元;对该经营场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清查,主动下架临近过期的食品,并对过期食品采取召回措施。2、2024年4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任未能提供涉案食品购进的票据和相关的合格证明,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构成违法。
1.没收超过保质期“哈蜜”椒盐花生0.2778kg。 2.没收违法所得5元。 3、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15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