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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鸿潮流珠宝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秋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01MACJ8HT43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文峰街道新华小十字糖酒大厦1层附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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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南市监价罚[2023]9号
该珠宝行2023年7月6日在回购旧黄金饰品并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足金挂坠时,只在商品标签上标注新品工费,而收取以旧换新加工费时未进行明码标价。当日以旧换新销售足金挂坠开具的质保单编号为GZ00974077号,质保单上记录回购的旧料足金重量为3.50克,抵扣金额1788元,消费者购买的新足金挂坠重量为3.840克,实售价为2250元。其中新足金重量超出抵扣的旧足金量重0.34克,消费者以528元/克的价格补黄金重量差价179.52元。新品工费商品标签已标注为58元/克,共补222.72元工费差价。另外该珠宝行收取了每克20元的以旧换新加工费,3.50克足金实际按3克收取以旧换新加工费共60元。上述以旧换新销售足金挂坠总共应收462.24元差价,该珠宝行给消费者优惠了0.24元,实际收取了462元费用的差价。经调查,该珠宝行回购旧黄金饰品后不是自行加工,而是寄到加工厂重新加工成新的黄金饰品再发货到该珠宝行进行销售,该珠宝行所收取的加工费都是全部支付给加工厂,没有在中间获取任何加工费利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该珠宝行回购黄金饰品、以旧换新销售黄金饰品及收取加工费未明码标价的事实; 2.现场检查照片1张,证明该珠宝行回购黄金饰品、以旧换新销售黄金饰品及收取加工费未明码标价的事实; 3.黄金饰品质保单1份,证明该珠宝行以旧换新销售黄金饰品时,所开具的票据收取了加工费的事实;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主体资格; 5.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和委托权限; 6.对该珠宝行委托代理人叶爱珍的调查笔录2份,证明该珠宝行未明码标价收取以旧换新黄金饰品加工费的事实。
罚款0.3万元#
3000.00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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