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2581678564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润街道兴业街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6
(2025)浙1022民初243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王**
三门县人民法院
2
2025-07-22
(2025)浙1022民初243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邵*
三门县人民法院
3
2024-12-11
(2024)浙1022民初34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叶**,黄**,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三门装饰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三门县人民法院
4
2024-09-29
(2024)浙1022破25号
申请破产清算
张**
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人民法院
5
2024-08-19
(2024)浙1022民初231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马**
三门县人民法院
6
2023-10-26
(2023)浙1022民初17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谢**,王**,三门装饰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人民法院
7
2023-07-04
(2023)浙1022民初17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谢**,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三门装饰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王**
三门县人民法院
8
2023-04-11
(2023)浙1022民初9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李**
三门县人民法院
9
2023-02-22
(2023)浙1022民初18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梅*
三门县人民法院
10
2023-02-09
(2022)浙1022民初224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贺**
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11-30
(2023)浙1022民初17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王**,谢**
裁判文书
三门县人民法院
2
2023-08-03
(2023)浙1022民初17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
王**,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三门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22
2021-11-19
(2021)浙10民初559号
执行异议之诉
陈**、何**等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11-22
2021-11-19
(2021)浙10民初560号
执行异议之诉
陈**、章**等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11-22
2021-11-19
(2021)浙10民初561号
执行异议之诉
陈**、奚**等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11-22
2021-11-19
(2021)浙10民初558号
执行异议之诉
陈**、舒**等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11-22
2021-11-19
(2021)浙10民初557号
执行异议之诉
陈**、叶**等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11-22
2021-11-19
(2021)浙10民初556号
执行异议之诉
陈**、奚**等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6-13
2023-06-09
(2023)浙1082执811号
租赁合同纠纷
金*、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3-03-23
2023-03-20
(2022)浙1022民初2244号之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贺**、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9-01
2022-08-31
(2022)浙1022执1034号之四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章**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4-12
2022-04-07
(2022)浙1022民初88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68号
2025年8月19日,执法人员发现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某街道某街实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经查,本案所涉违法建筑共三处,一处位于三门装饰城主体建筑西侧,现状为一层钢结构建筑,主要用于经营建材,共分隔约63间南北走向排列,每间面积约35㎡;一处位于三门装饰城主体建筑南侧,现状为6间面积不等的一层钢结构建筑,主要用于存储管道材料;一处位于三门装饰城主体建筑东侧,现状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主要用于经营餐饮、零售,共分隔约8间南北走向排列,每间面积约35㎡。涉案违法建筑由三门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经营、收益,主要经营方式为出租。根据浙江省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勘测技术报告书》,违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949.1平方米。经评估公司评估,案涉违法建筑建设工程造价为939827元。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限期十五日内拆除三门县某街道某街三门装饰城主体建筑东侧285㎡砖混结构一层违法建筑、西侧2368㎡钢结构一层违法建筑、南侧296.1㎡钢结构一层违法建筑;2.处违法建筑建设工程造价8%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万伍仟壹佰捌拾陆元壹角陆分整(¥75186.16)。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限期十五日内拆除三门县海润街道兴业街1号三门装饰城主体建筑东侧285㎡砖混结构一层违法建筑、西侧2368㎡钢结构一层违法建筑、南侧296.1㎡钢结构一层违法建筑;2.处违法建筑建设工程造价8%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万伍仟壹佰捌拾陆元壹角陆分整(¥75186.16)
75186.16元
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