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士森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2HUQCH6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临江社区江北高新产业园区北鹿西街203号6楼-1(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2
(2026)沪0110民初1068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朱**
浙江宝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
2024-02-21
(2024)苏05民终19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宝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苏州合利汇无纺布有限公司,陈**,陈**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8-09
(2023)苏0509民初117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合利汇无纺布有限公司
浙江宝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陈**,陈**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12-17
(2023)苏0509民初117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合利汇无纺布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
2023-11-26
(2023)苏0509民初117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合利汇无纺布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3
2023-09-03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合利汇无纺布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6〕309号
2026年1月6日,当事人位于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临江社区生产的次抛内裤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的次抛内裤,其纤维成分及含量项目不符合GB/T8878-2023、GB15979-2024的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以上不合格次抛内裤,没收违法所得23.8元,罚款6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83.8元,上缴国库。
60.00元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2
东市监处罚〔2026〕28号
2025年11月13日,被处罚人浙江宝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生产的次抛内裤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的次抛内裤,其纤维含量结果不符合GB/T8878-2023、GB15979-2002的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属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以上不合格次抛内裤,没收违法所得35.7元,罚款13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70.7元,上缴国库。
135.00元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