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佳泽商贸有限公司曾都区两水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藏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02MACENLJL7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新型工业园区北郊首义村四组3栋1单元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4〕316号
为核实2024年3月11日对当事人抽检不合格95号乙醇汽油进销货情况、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经营行为,2024年6月11日、6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鄂市监限提〔2024〕1491号),要求当事人提供自2023年8月至今所有成品油的进销货凭证、入库单据、供货商的出库单据、运输车辆信息、运输费用支出单据,每批次成品油的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
当事人提供了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销售手工账目(当事人于2024年5月对加油站进行整治、改造,导致5月份财务账目未统计)、2024年以来当事人液位仪进油记录、部分加油小票、2023年8月至今的完税凭证等材料。
通过当事人提供的液位仪的进油及库存记录数据显示,2024年3月9日入库95号乙醇汽油15924升,当日油罐库存了1785升,二项合计17709升。通过当事人提供的交易小票证实95号乙醇汽油优惠1元/升,该95号乙醇汽油标价7.88元/升,货值共计121837.92元(实际价格6.88元/升×17709升)。上述不合格95号乙醇汽油系当事人从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购进,发票开具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开票数量10吨,发票号码NO:05472944、NO:05472945,10吨汽油的价格为41715元+42065元=83780元,均价8378元/吨,购进的成本价格6.21元/升(8378元/吨÷1350升/吨),上述不合格95号乙醇汽油当事人在2024年4月24日前已经全部销完。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当事人销售不合格95号乙醇汽油销售违法所得11865元((6.88元/升-6.21元/升)×17709升)。
2024年7月8日,湖北涵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会计鉴定意见书》(鄂涵信〔2024〕鉴字第109号), 鉴定意见: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按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计算所得数额为344,322.9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机动车用燃料,决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95号乙醇汽油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1865元;
2.处以货值金额1倍罚款121837.92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32457.90元(当事人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所得中包含有销售不合格95号乙醇汽油的违法所得11865元,予以扣除,当事人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所得为344,322.90元-11865元=332457.90元);
2.处以违法所得1倍罚款332457.90元。
综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上述两项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44322.90元,罚款合计454295.82元,合计罚没款798618.72元。
454295.82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