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家康医院(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忠兵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8339640381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文峰镇文滨路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巫溪市监处罚〔2026〕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06月25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500238150110PDY501,有效期限自2025年06月25日至2029年06月24日,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06月25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500238150110PDY501,有效期限自2025年06月25日至2029年06月24日,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2025年11月4日,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心电图液晶显示器操作台上的2瓶医用超声耦合剂和心电图仪器下方纸箱内的16瓶医用超声耦合剂均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当日有心电图检查诊断的医疗行为,其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涉案医疗器械时索取、留存的合法票据,当事人不能提供使用记录,使用数量及时间不详,涉案医疗器械为医用耗材,未单独收费,故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经网上询价涉案医用超声耦合剂货值金额:18瓶6.8元/瓶=122.4元。另在碎石科内操作台上发现产品型号为ECG-3312的数字心电图机,该设备属于用于医疗卫生的计量器具,国家纳入强制检定,当事人未对该设备计量检定合格,当事人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由于医院日常管理不规范,无法提供自设备启用之日起期间往来收费账目明细,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通过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重庆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川渝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一条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过期医疗器械,详见巫溪市监强制〔2025〕801号;3、罚款人民币18000元。
18000.00元
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