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锦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起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MA288XC40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五星西路1999号21号楼1-3层(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1
2022-09-22
(2022)浙02民初326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深圳市君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永锦日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7-01
2017-04-11
(2017)浙0604民初14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上虞永锦日用品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永欣饰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7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42号
2024年03月26日,绍兴市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浙江永锦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永锦科技有限公司二楼员工宿舍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将罚款交至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各网点。并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浙江永锦科技有限公司二楼员工宿舍停止使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浙江永锦科技有限公司二楼员工宿舍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绍兴市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29
2
绍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40号
2024年03月26日,绍兴市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浙江永锦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永锦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将罚款交至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各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浙江永锦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绍兴市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