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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凯泰龙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燕玲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2739627880T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工业园区卧龙川产业园经一路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罚﹝2024﹞30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26日向城关区东副市场明洋食品添加剂商店销售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09-02的鸡味调味料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于2024年4月24日出具编号为№:LZ2024S01632的《检验报告》一份,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生产标注日期为2023-09-02的鸡味调味料3件(箱),每件(箱)25袋,已全部销售。生产成本是3.2元/袋,销售价格是4元/袋,货值金额300.00元,违法所得60.00元。
对兰州凯泰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6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65060元,大写陆万伍仟零陆拾元整。
65000.00元
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2
榆市监处字(2024)30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26日向城关区东副市场明洋食品添加剂商店销售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09-02的鸡味调味料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于2024年4月24日出具编号为№:LZ2024S01632的《检验报告》一份,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生产标注日期为2023-09-02的鸡味调味料3件(箱),每件(箱)25袋,已全部销售。生产成本是3.2元/袋,销售价格是4元/袋,货值金额300.00元,违法所得60.00元。以上事实当事人均认可。
1.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2.罚款65000.00元。
65000.00元
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