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安市龙富睿欣日用百货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小龙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511621MABUA9A74N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环溪二路山水居小区29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区市监处罚〔2026〕85号
经查,当事人为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5月14日登记成立,2025年5月变更住所地至广安市广安区环溪二路山水居小区290号从事经营活动,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白酒、烟、副食等。我局查获的假冒5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7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1号南孚无汞碱性电池为当事人从一个名叫查志华的供应商处购得。当事人无法提供查志华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和经营地址,也无法提供带有查志华签章的完整进货凭证。经核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20日从查志华处购进假冒5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1盒(60粒/盒),进货价为120元/盒;2026年3月14日从查志华处购进假冒1号南孚无汞碱性电池6对,进货价为15元/对;从查志华处购进假冒7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1盒,进货价为120元/盒,进货时间无法确定。上述批次假冒电池当事人分别按照5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2.5元/粒,7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2.5元/粒,1号南孚无汞碱性电池9元/粒对外销售,截至我局检查时,已售出假冒5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23粒、假冒7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40粒,假冒1号南孚无汞碱性电池尚未售出,获利31.5元,剩余假冒电池被我局扣押。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共计408元,违法所得共计31.5元。\n另查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为第40077373号注册商标“南孚”的商标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 平板电脑用套;手机壳;耳机;电测量仪器;USB线;电源适配器;电插座;电池;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无线充电器”,有效期至2030年7月13日。和第19482042号注册商标“聚能环”的商标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 计算机外围设备;电源材料(电线、电缆);插头、插座和其他接触器(电连接);稳压电源;电池;电池充电器;电瓶;蓄电池;原电池;电池箱”,有效期至2027年5月13日。当事人销售的5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7号南孚聚能环5无汞碱性电池、1号南孚无汞碱性电池外包装盒和电池本体上标注有“南孚”“聚能环”商标,无法提供商标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池;\n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