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立 | 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2001706648706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开封市南郊杨正门2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
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公司,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东明县人民法院
2
2025-06-12
(2025)豫0205民初139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王**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2
(2024)苏0583民初3024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市中心支公司,冯**,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4
2024-12-24
(2024)豫01民终201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8-08
(2024)豫0205民初121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张**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6
2024-06-05
(2024)豫0205民初121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张**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7
2024-06-05
(2024)豫0205民初121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温**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8
2023-05-0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邹平县人民法院
9
2022-08-23
(2022)豫0204民初1672号
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荣**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10
2022-08-12
(2022)豫0205民初131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5-13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2
2019-11-07
(2019)豫0205民初1380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陶*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3
2019-11-07
(2019)豫0205民初137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杨**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4
2019-09-03
(2019)豫0205民初88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郭**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5
2019-09-03
(2019)豫0205民初88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李**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6
2019-09-03
(2019)豫0205民初88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李**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7
2019-09-03
(2019)豫0205民初89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朱**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8
2019-09-03
(2019)豫0205民初88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欧**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9
2019-09-03
(2019)豫0205民初88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李**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10
2019-09-03
(2019)豫0205民初89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
赵*
裁判文书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0
2022-08-23
(2022)豫0204民初1672号
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与荣**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22
2022-08-15
(2022)鲁0303民初66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29
2022-05-31
(2022)豫0204民初942号
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荣**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7-18
2022-06-02
(2022)豫0205民初84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陈**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6-16
2021-12-06
(2021)豫0291民初4473号
运输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01
2021-07-12
(2021)鄂1303民初1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高彦涛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9571.82元
民事案件
7
2022-04-26
2022-01-26
(2021)豫民申94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乔**、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1-27
2021-10-26
(2021)豫0205民初164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刘**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29
2021-12-10
(2021)鄂13民终16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彦涛、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12-13
2021-05-06
(2021)豫0205执28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赵*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5715.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驻遂交简罚字[2026]第0100042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黄色豫BYC207)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责令改正,处500元罚款
500.00元
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2
昆山交路执﹝2025﹞2099号
2025年11月04日上午,当事人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的驾驶员潘胜杰、押运员许帅辉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豫B7HU35(蓝)(道路运输证号:豫交运管汴字410200028875号)从淀山湖镇华鑫化工有限公司装载了55桶清洗剂(3类危险货物)送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运费由公司结算。同日上午10时左右,当车辆行驶至昆山市张浦高速出入口附近,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标志牌被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获。经调查:当事人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运输3类危险货物时,未设置标志牌。
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1000.0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7
3
豫郑交罚字(2024)17-0703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豫BRT053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案
罚款3000.00
3000.00元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2
4
常熟交路执﹝2024﹞512号
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常熟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5
5
豫郑交罚字(2024)17-0509号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豫BRT053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案
罚款2000.00
2000.00元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8
6
J371725202402695
2024年07月25日 09时05分,郓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郓城超限站对邵广营驾驶的豫BHX666(黄色)、豫B5040挂(黄色)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秦余勇(****)、郭季远(****)向邵广营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明确放弃回避申请,检查中发现:邵广营驾驶的车辆豫BHX666(黄色)、豫B5040挂(黄色)为危化品运输车辆,挂车属于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车型是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架号是LJRC13388JNC01870,道路运输证豫交运管洛字****4号登记的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该车仅限于危险货物运输,不包括普通货运。经检查,本运次运输的500桶天然真石漆和外墙抗碱低漆从章丘运至郑州。当事人提供的巴德士公司货运回单和活动台账查看表明活动事由属于普通货运。超出了该车经营范围,当事人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该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无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证据: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郓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5
7
370481202400902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经调查,你(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8
8
370481202400724
涉嫌“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 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根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7
9
J371702202400904
2024年05月05日14时51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刘民路油楼附近段对驾驶员朱占利驾驶的豫B92866(黄色)豫BS086挂(黄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中浩、赵博向驾驶员朱占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该车《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执法人员做进一步调查。经调查认定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07
10
J371728202400110
2024年02月27日15时35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东明县杨柳路对杨海永驾驶的豫BV8528(黄色)豫BP383挂 (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 ,执法人员石宏伟(****),朱永超(****),向杨海永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豫BV8528(黄色)豫BP383挂 (黄色)号车是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危险货物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运输的是柴油,汽油。从山东省东明县东明石化到河南省开封市,运输过程中该车危险货物运单制作不规范。运单制作为柴油,实际运输为柴油,汽油。15时35分驾驶员杨海永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录像(另存)、证件复印件。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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